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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:勿忘另一种假冒伪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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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:晶品网 |
作者: |
编辑:郭红 |
人气:177 |
时间:2009-3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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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3·15消费者权益日。每年这一天,有多少假烟、假酒、假药、假补品等等将会被曝光,又有多少消费者将在这一天扬眉吐气。十多年来,无数消费者开始觉醒,走向理性和成熟,尽管我们身边的假冒伪劣还远未根绝。 在2009年3·15到来之际,还有一种假冒伪劣请不要忽略。 比如名医、名家、名师帽子满天飞。当病人找到名医看病无效;当求学者得了名家指点无用;当学生听了名师讲座无益该如何索赔?教育领域也不例外。非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消费,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,责任谁负?到一流高校求学没有得到一流教育;到艺术院校求学没有提高艺术水准;到职业学校学技术出来仍然一无所长,这一切如果有学校和老师的责任,学生该如何索赔? 前段时间,沸沸扬扬的李辉质疑文怀沙一案,今天还有另外一层意义。从某种程度上讲,李辉是在代表消费者质疑。包括我在内的无数消费者都以为文怀沙是了不得的大师,看他的名字便知道他的份量,听他编写和推荐的书不加怀疑。没有想到我们都被骗了,姑且不论我们的无知,“大师们”的骗术以及包装者们的卑鄙,难道就无责吗?!李辉说:“我们公众多么需要历史真相,多么需要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师,多么需要一个对得起后人的文化成果。”不幸的是,多少假象、多少冒牌大师、多少对不起后人的文化成果在社会和公众面前摇旗呐喊,还走红且得势。李辉还说:“说实话,我最担心的是质疑文怀沙及其反响仅仅成为媒体的一次狂欢,之后谁都顾不上反省,又一切归于原状。”同样不幸的是,被李先生言中了,媒体对文怀沙之流的质疑似乎已经烟消云散。而文怀沙之流为广大消费者带来的精神伤害在今天3·15到来之时,是否应该清算一下了? 3·15消费者权益日,这一天人们更习惯于物质的索赔。殊不知,物质的伤害是有形的,是可以索赔的,是能够估量的;而精神的伤害是无形的,是无法索赔的,是难以估量的。精神损害之害大于物质损害之害,猛于虎,恶于狼,甚于洪水,比毒药更可怕! 我深知,对精神损害的控诉与索赔之难,难于上青天。因为精神损害者脸皮之厚、心计之奸、手腕之毒、伪装之真,都让人望而却步,甚至对他们还常常敬三分。可怕啊,可怕! 怎么办?有人建议“将3·15消费者权益日改成“公民诚信日”,在这一天可以把所有不诚信的行为都晒出来,强调所有人都要讲诚信。企业不说慌,学术不剽窃,新闻界不制造假新闻,法律界不制造冤假错案。”我举双手赞同! 那一天的到来将使所有造假者无地自容。法律可能治不死他们,但在一个诚信的社会里,公众雪亮的眼睛可以羞死他们,正义之言的口水可以淹死他们,永无翻身的那一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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